Memo|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 1941–1942

Fall 1941

原文链接Internet Archive EQMM 1941 Fall

Too Many Have Lived

作者:Dashiell Hammett

侦探:Samuel Spade

富商雇佣私家侦探寻找失踪诗人的下落,富商看上了诗人的妻子,若侦探能核实诗人弃家离去再也不回来了,他的妻子就有可能选择离婚改嫁富商。侦探前去调查诗人妻子,她透露丈夫是个贫困的诗人,出于生计曾在铁路、罐头厂、伐木场、嘉年华、报社等众多场合工作。诗人常与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来往,其中包括富商手下。她与丈夫关系和睦,星期四下午诗人出门前说晚上会带惊喜回来,谁知一去不返,至今已失踪数日。

侦探走访书店,得知诗人上周三来买自己的诗集,并要求寄送给早年曾经营嘉年华马戏团的连锁影院老板。侦探前往影院老板宅邸,在书桌前看到诗人诗集,打开后只见扉页题词为 “To good old Buck, who knew his colored lights, in memory of them there days.”。侦探随手翻阅,又看到一首诗开头是 “Too many have lived”。影院老板出现并与侦探交谈,老板提到十五年前自己曾与合伙人经营过嘉年华公司,那时诗人在他手下工作。他接着提到诗人在周三将诗集寄来,并在周四下午亲自到访,二人叙旧到午夜,对方临走前向他借走一百五十美元。

侦探致电办公室,突然得知雇主富商终止了他的工作,原来诗人的尸体已在郊外灌木丛中被找到,身中三枪且口袋都被翻空,就像抢劫杀人。诗人妻子质疑富商是凶手,富商再次雇佣侦探来证明自己不是凶手。侦探前往与诗人来往的那些不明人士住处,一段时间后影院老板也出现在门前并带着一封匿名信件,信上要求他今日来此处以解决周四晚上的事。

侦探推理(第一重解答):事情的真相是诗人在勒索影院老板,诗集题词中 “colored lights” 指代 “red light”,在嘉年华马戏团的行话中表示把人从行驶中的列车上踹下去,诗人暗中得知影院老板曾用该方式杀过人,故他先将诗集寄给对方暗示自己知道真相,再亲自去勒索钱财,影院老板不堪勒索而将诗人杀死。

影院老板发誓绝对没有杀人,但承认自己交给诗人五千美元并要求对方签下协议,有银行取款记录为证。

证人坦白(第二重解答):富商登场并告知众人凶枪已在距离现场四分之一英里的小溪中找到,通过痕迹查出枪属于富商手下。此外,某位男孩作证富商手下上周三时请他埋伏在影院老板住处跟踪诗人,并向其汇报诗人行踪,那位男孩惊动了附近的人被警方逮捕。

富商承认凶手是自己的手下,并决定主动向警方交出手下以撇清此事。富商质问手下枪的事情,并将手下打倒在地。

侦探推理(第三重解答):侦探指出上一重解答存在诸多疑点:凶手明知枪上痕迹可以查出持有者,为何要把自己的手枪留在现场?凶手为何要拖到尸体已被发现,事情已闹大的时候才去找影院老板?凶手为何要把死者口袋翻空?这样不仅麻烦,而且欲盖弥彰。凶手并非富商手下,而是影院老板,证据如下:影院老板是死者生前最后见到的人;影院老板本该销毁诗集以避免他人发觉勒索事件,没有做是因为那时他知道命案已经发生,这时销毁死者相关物品反而会引起怀疑;影院老板是唯一在谈话时从未抨击诗人的人,因为那时他知道对方已经死了,对死者有敌意会引起怀疑;勒索者者既然已拿到钱款,为何还会「叙旧到午夜」?实为凶手拖延到仆人睡觉后以避开目击者;勒索者为何会签署对自己不利的协议?实为伪造。

影院老板当年杀死的人就是嘉年华的合伙人,诗句 “Too many have lived” 暗示曾经活着的人比当前事件提到的人更多,由此推出曾与诗人和影院老板密切来往,如今却杳无音信的嘉年华合伙人就是当年的受害人。

The Question Mark

作者:Margery Allingham

侦探:Albert Campion

爵士未婚妻在侦探陪同下来银匠店铺挑选银器。三人交谈时提及多年前 Hewes-Bellewe 家族失窃的那件带有独特纹饰的银制糖筛,侦探回忆起这是怪盗 Question Mark 最后一次作案。曾有证人看到这位怪盗,并将他描述成躲在阴影中的驼背形象,但有次该怪盗险些被捕时,某位恰好从楼上窗户看见他的女仆声称他挺直身子逃跑。银匠猜测驼背可能只是 Question Mark 做案时的怪癖,对此他举出另一位怪盗 Shiner 作为例子,Shiner 犯案时必定身着红色卫兵制服,其盗窃手法之高明令银器行业闻风丧胆,但他服刑多年再次出狱后却销声匿迹。

谈话结束后,侦探带着爵士未婚妻离开银店,在路上爵士未婚妻提到自己的女仆考虑嫁给附近村庄的年轻小伙,她不愿女仆离开自己,便先安排年轻小伙在自己身边担任侦探工作,以给女仆冷静考虑的时间。为了打发那位年轻小伙,她让对方调查自己的未婚夫爵士,因为爵士为人极其正直诚实,那位年轻小伙应该也调查不出什么名堂。次日早晨,爵士未婚妻惊慌地致电侦探,原来年轻小伙声称已找到了证实爵士罪行的确凿证据,她无法阻止年轻小伙上报警方。当天下午侦探回到家时,看见地毯上有个破旧行李箱,周围散落着银器,先前银匠描述的那件带有独特纹饰的银制糖筛亦在其中,年轻小伙出现并表示自己在此等候多时。

年轻小伙描述道,之前他代替爵士贴身男仆去洗衣店取回晚礼服,女员工递给他衣服时,还凭该服装对应票号161找给他一个原先在衣服口袋里的黑色钱包,里面是两张一便士邮票和一张衣帽间小票。年轻小伙随后去往衣帽间,发现该小票寄存的是个行李箱,打开后发现里面是这些银器。可见寄存该行李箱的爵士就是怪盗 Question Mark。年轻小伙强调他是当着员工的面检查钱包和行李箱,人证齐全。

真相反转:侦探与年轻小伙前往苏格兰场报告此事,同时侦探要求去洗衣店检验事实。他指出爵士并非窃贼,事实上黑色钱包归属票号191的服装,女店员误将另一位店员写下191的贴纸倒过来看成161,导致年轻小伙拿到并不属于爵士的钱包。侦探推理出真正的犯人是一位「身材高大、五十到六十岁」的男人,随后警方将钱包和手提箱都还归原处并埋伏于衣帽间附近,成功抓获来取箱子的犯人,且犯人相貌符合侦探描述。

侦探推理&伏线收束:侦探如何推理出犯人的相貌、年龄?他指出 Question Mark 和 Shiner 其实是同一个人。Shiner 出狱后销声匿迹是因为他变成 Question Mark。他犯案时的独特习惯都是为了掩饰自己明显异于常人的身高:年轻时身着红色卫兵制服是因为战前卫兵在伦敦很常见,且人们都下意识认为卫兵就应该个子高,所以不会特别注意他的身高。年老后故意驼背也是为了不让他人注意到他的身高。之所以先前看到他逃跑时挺直了腰的女仆没能注意到他异于常人的身高,是因为女仆是从高处俯视。

The Cablegram

作者:T. S. Stribling

侦探:Henry Poggioli

迈阿密海关收到一封充满暗语的电报:“BARBERRY. EXTREME CARE. STANHOPE. 36-B—FEATHERS—CONSULAR REPORTS 1915 PP. 1125-6. REWARD CLAIMED”。其中 “Barberry” 是钻石走私犯的代号,“Stanhope” 是即将进港的邮轮,36-B 是舱房号码,唯独 “Feathers”(羽毛)意义不明,发报人的真实身份同样也扑朔迷离。电报中不知为何引用本应无人问津的 1915 年领事报告。

侦探跟随海关督查登船检查 36-B 房客时,发现这位年迈拉美绅士正用剪刀疯狂剪碎自己的衣物。这位房客声称被人栽赃,坚称自己不知行李中藏有何物,要求当着海关人员的面脱衣检查以防被栽赃。他表现出极度的偏执与恐惧,声称过去曾多次遭遇警察在他口袋中放置违禁品以陷害他入狱。

督查推理(第一重解答):这位房客不是疯掉了,就是在欺骗他们。该猜想被侦探否定,因为在试图欺骗他人时,人往往会编出大致合理的谎言,而非讲述完全荒唐的故事。

侦探认出这位房客正是辗转流亡于各国的南美小国前任独裁者,办事员查阅 1915 年领事报告后确认此人在当年取得签证离境。得知对方真实身份后,侦探告知房客无需害怕。随后督查在舱房床铺处发现大量白鹭羽毛。因为白鹭羽毛属于违禁野生动物制品,督查要求房客销毁这些羽毛,房客点燃打火机将羽毛全部烧毁。由于之前电报同时提及羽毛和钻石走私,督查推测既然该房客携带羽毛,他很有可能也携带了钻石。督查仔细搜查了房客所有衣服和行李,均未找到钻石。督查鞋尖无意间碰到一堆随意散落在地板上的信封。

督查推理(第二重解答):房客是钻石走私者,他故意将钻石藏在某个随意扔在地板上的信封里,这样检查者反而注意不到钻石就在自己眼皮底下,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督查打开信封,钻石果然就在里面。

房客反驳(第三重解答):督查事先带着装有钻石的信封进入舱房,趁检查室内时偷偷将装有钻石的信封扔到本已散落着其它信封的地板上,随后假装发现钻石,目的是栽赃房客。

侦探推理(第四重解答):最初发来电报的人是政府特工,他先发送电报引起督查注意,再趁房客不注意时偷偷将装有钻石的信封放入舱房,目的是使以走私罪陷害房客入狱,从而阻止他返自己国家复辟政权。

真相反转:仔细检查后发现这些钻石都是用玻璃制作的假货,房客在名利场摸爬滚打多年,不可能认不出假钻石。携带玻璃入境不属于走私犯罪,因此别人也无法用玻璃钻石栽赃陷害房客。至此,前文每一重解答皆被证伪。

此刻谁都无法说服对方,房客坚称是被海关人员陷害,他表示为了防止自己再次遭到陷害,应该让侦探替他把一袋家乡银币带上岸找兑换机构换成美元并购买全套新衣服,这样就能把或许已被海关人员藏了违禁品的旧衣服全部换掉。考虑到新衣服是由侦探亲自挑选,房客几乎不可能在这上面玩出什么花招,侦探答应了他的请求。

最终反转(第五重解答):房客交给侦探的银币是中空结构,内部藏有毒品,兑换机构是同伙。房客最初的目的就是让侦探带着银币绕过海关检查交给他的同伙,这才是他真正要走私的物品,至于羽毛、钻石都是混淆真实目的的障眼法。最初海关收到的电报是房客本人发出。

About The Perfect Crime of Mr. Digberry

作者:Anthony Abbot

侦探:Thatcher Colt

假发匠迪格贝里周日凌晨两点携带左轮手枪翻越公墓外墙,被警方当场逮捕。他辩解称自己近期收到一封署名「钻探者」的信件,信中威胁想要保命就必须支付一千美元赎金。他按照威胁者指示在凌晨两点偷偷潜入墓地将赎金放在指定位置,谁知刚离开墓地就被警察逮捕。

侦探询问迪格贝里为何无证持有左轮手枪,迪格贝里解释上周六晚上十点半左右时突然在自己房间里发现了这把枪,由于近期公寓内有窃贼出没,他猜测这是窃贼不小心落下的枪,他出门时随身带这把枪是为了找机会上交警方。侦探命令警方去迪格贝里住所取来那封威胁信及其它私人文件,随后侦探向助手披露此前曼哈顿已有十位显赫人物收到署名「钻探者」的威胁信,包括银行行长和女高音歌手,信中皆以死亡威胁索要赎金。蹊跷之处在于迪格贝里只是个假发匠,其身份地位与其它遭到威胁的人不相称。

没过多久,外国期刊记者前来会见侦探,记者自称是上文所述女高音歌手的朋友,谈话中他提及歌手因订制演出使用的假发而认识迪格贝里,后者虽是左撇子却善长制作精细逼真的假发。由于目前歌手远在挪威,故寄给她的威胁信交给记者处理。侦探由此注意到记者和歌手关系非同寻常,记者解释歌手与富豪丈夫离婚前他们就已相识,自己背地里为她代写回忆录。

当天中午,侦探突然从电话得知六十四街的公寓里发现一具女尸,现场壁炉架上找到一张迪格贝里照片。侦探与助手去往现场后看到死者脸上覆盖着粉底和胭脂,左侧太阳穴被子弹击中,火药烧伤的痕迹表明凶手是贴着她的头部开枪。凶手将尸体颈部的围巾穿过床垫弹簧,袖子固定在壁橱两侧的挂钩上,使坐在椅子上的尸体呈肢体展开姿势。侦探恍然认出这具尸体就是此时本该远在挪威的歌手,他通过椅垫上的血迹推理出死者坐在椅子上时,凶手从她身后悄悄潜入房间,射穿死者左太阳穴,助手由此指出凶手是左撇子。侦探发现死者手表指针停在十二点十分,随后指示警方查找死者使用的化妆品商标。壁炉架上放着迪格贝里头像照片,但照片上部被撕去。

侦探出门询问公寓管理,对方记得周六晚七点半时被害人在房间吃饭,并认出当晚被害人的访客与迪格贝里照片一模一样,公寓管理称这个男人几乎每晚都来。警官告知侦探现场找到的弹头与迪格贝里的手枪口径一致。地方检察官助理则报告现场只找到死者本人的指纹,且死者的私人文件都不见了,周六晚上公寓里充斥着无线电通讯的声响,导致没人听到枪声。侦探在床垫弹簧上找到一根灰白头发。临走前公寓管理交给侦探助理一千美元,要求悬赏给抓到罪犯的人。

侦探回到警署,得知已查清迪格贝里存款归属他与妻子二人共同账户,且三周前他曾挂失更换银行存折。面对侦探质问,迪格贝里否认自己周六晚上去过歌手住处,并声称当时自己在墓地,但没有目击者能够作证。迪格贝里称歌手财产被某个男人骗光,她正与银行的人合作起诉该男子。迪格贝里认出现场找到的灰白头发是同行仿制者制作的假发。警官调查出周六十二点左右歌手遇害时,记者正与当地警长谈话,其不在场证明坚不可摧。而死者丈夫在周六凌晨一点时乘班轮启航,五天后抵达瑟堡,同样不在场。

侦探前往假发仿制者住处,对方认出该灰白头发正是迪格贝里照片形象。当天晚上,法医致电侦探,称尸检结果确定死亡时间在十点十分之前。迪格贝里前往迪格贝里住处,从大厅总机的工作人员处得知那天十点左右迪格贝里被一通电话喊出门且很快回来,但过了一会又出去了,这次很久都没回来。侦探返回警署,要求仔细检查一套西装。

警官推理(第一重解答):凶手是迪格贝里,所有人收到的威胁信都是他写的,最后他也给自己寄了一封威胁信从而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之一。凶手的目标只有歌手,向其他无关人士寄出威胁信是为了藏木于林,使警方误以为凶手是无差别威胁公众人物的匿名勒索者,反而意识不到凶手就是死者身边熟人。杀人动机是迪格贝里与歌手有秘密恋情,他发现自己无法维持恋人奢侈的生活,又因担心丑闻暴露而无法直接摆脱对方,只好利用这套诡计杀害对方。

与此同时警官拿出无可辩驳的证据:经过字迹比对,威胁信的字迹与迪格贝里假发厂的打字机一致。杀害死者的那发子弹,经检验确认是用迪格贝里持有的手枪发射。

侦探推理(第二重解答):写下那些威胁信的人确实是迪格贝里,但案件真凶是记者。记者事先在歌手住处撕下迪格贝里照片并向假发仿制者订做一模一样的假发,撕下照片上部是为了避免完整照片让假发仿制者认出自己同行。周六晚上,记者假扮成迪格贝里,偷偷溜进歌手房间,故意左手开枪杀害歌手,再修改死者手表时间,最后趁迪格贝里被喊出门时将手枪扔进他的房间。杀人动机是记者以不当手段骗走歌手财产,却没想到银行协助歌手维权,一旦起诉必定会将记者送入监狱。锁凶证据是死者脸上的胭脂是挪威工匠制作的独特材质。凶手抬起尸体时,难免会有一些粉末掉在他的衣服上,而记者的西服上同样检测出了这种材质。

警官质疑迪格贝里既然不是凶手,那他为何要寄威胁信,侦探推理歌手作为迪格贝里的老客户对他有恩情,当她受骗破产后,迪格贝里从自己银行账上取来一千美元帮她度过难关。迪格贝里无法向自己老婆解释为何夫妻共同账户少了一千美元,为此他自导自演了收到威胁信的事情,这样就能将自己账上少掉的一千美元解释为交付赎金。

叙述性诡计:小说标题 “About The Perfect Crime of Mr. Digberry”(直译「迪格贝里先生的完美犯罪」) 看似是在暗示迪格贝里就是谋杀案真凶,但其实是指公寓管理悬赏抓捕真凶的那一千美元赏金最后奖励给重要证人迪格贝里,刚好填补他银行账上一千美元空缺。这样迪格贝里就无需向老婆解释为何账上少掉一千美元,他背着老婆挪用账户资金一事因此成为「完美犯罪」。

Dime a Dance

作者:Cornell Woolrich

侦探:Nick Ballestier

小说女主是位年轻舞女,她的同行好友在夜班后失联,次日被发现死在出租屋。现场房间内地毯和唱片机的磨损痕迹表明凶手勒毙死者后竟然搂着尸体跳舞,期间反复播放唱片 “Poor Butterfly” 伴奏。凶手每跳完一支舞就付给尸体一枚硬币,最终在尸体身旁留下八到十枚 Dime。侦探向女主透露这是连环杀人案,目前所有受害者均为舞女。尸体手背处发现一处淤青,女主由此回想起朋友生前曾抱怨过某位舞客跳华尔兹时总是重复「三步向右」的笨拙步伐,且右手习惯向后弯折,导致他的戒指在她手背上压出草莓大小的淤青。

侦探推理:戴在手指上的戒指一般多少有些弹性,受到压力时戒指头会稍微移动。但是死者手背上较深的淤青表明凶手的戒指并无轻微移动,这意味着凶手手指上的肉已经把戒指牢牢包住,这种情况下凶手无法轻易取下戒指。“Poor Butterfly” 并非特别好听的歌,凶手却反复播放,说明他独爱这首歌。凶手专门谋杀舞女,那么他很有可能再次回到舞厅寻找目标。现在我们知道他跳舞的方式, 知道他最喜欢的歌是 “Poor Butterfly”,知道他戴的的戒指样式, 而且我们知道他迟早会回来。

侦探以舞者身份潜入舞厅卧底,每晚与女主搭档监视,等待凶手再次现身,一个月过去毫无进展。直到某天侦探不在舞厅时,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出现,女主立即察觉异常:对方跳舞时右手以奇怪角度向后弯曲紧压女主的手,跳华尔兹时重复「三步向右」的笨拙步伐,并专门点播 “Poor Butterfly”。女主试图用电话联系侦探,但凶手似乎察觉到她的意图,强迫她跟着自己离开舞厅,女主临走前在更衣室里用口红写下求助讯息。与凶手一起离开后,每当凶手不注意时女主便在地上撒下舞票存根碎片作为标记。凶手带着女主走过障碍物,导致存根碎片标记中断。有位巡警发觉不对劲前来查看却被凶手刺倒,女主失去最后的求助希望。

凶手将女主赶入废弃房屋的地下室,女主挣扎着在黑暗中躲入壁炉。凶手开始自言自语,此时女主终于明白凶手的作案动机:他曾在入伍前夜与一位女子结婚,这位女子认为他阵亡便改嫁他人,得知他还活着后反而试图毒死他以占有军人抚恤金。凶手将每位舞女都看作自己前妻,与对方跳舞后再杀害对方作为报复。凶手终于抓到了女主,女主意识到自己无处可逃,凶手强迫女主与他跳舞,唱片机中传来 “Poor Butterfly” 的旋律……

这时,侦探终于通过女主沿途留下的舞票追踪至废弃房屋附近,与此同时,之前被凶手刺伤并遗弃在地下室的警察被音乐惊醒,向天鸣枪示意。侦探听到枪声赶来击毙凶手,救出女主。

叙述性诡计:小说中部分高频出现的词汇使用俚语含义,而非标准英语含义。作者直到小说末尾处才点明该设定,因此读者知道这些词汇的实际意思后再回看前文,会发现前文场景描述变得截然不同。

原文用词实际意思原文用词实际意思
catsswing musiciansoompahheavy percussion
boxbandstandlaundrychop-suey joint
coffinpianogoona-goolet go; give it everything you've got
slush-pumptrombonejive-artista dumb guy who thinks he's smart
gob-stickclarinetfront manorchestra leader
stretchintermisson  

Wild Onions

作者:Frederick Hazlitt Brennan

医生半夜驾车出门,在荒野沟壑中发现一具油布包裹的尸体。死者是当地有名的恶棍,死因是背部被霰弹击中。尸体旁立着十字架且放有浸信会赞美诗集。尸体枕着带有强烈野洋葱味的枕头。警方找到死者仇家三十余人,由于嫌疑人数量过多,警方难以判断凶手。警长主张是某个和死者有恋情的女人是凶手,被医生否定,理由是没有哪个女人会爱上这种卑鄙无耻的恶棍。医生调查死者邻居家,发现邻居身上带有强烈野洋葱气味。邻居家床上有一个床垫布枕头和一个是玉米壳枕头,两者并不匹配,而出现在案发现场的是床垫布枕头。邻居近期用螺丝和铁丝改装枪托,他声称是设置捕鼬陷阱阻止臭鼬偷鸡。邻居家鸡舍内没有高脚巢箱,只有地面稻草箱,且地面撒有碱液掩盖气味。

真相反转: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死者邻居在自家鸡窝里用霰弹枪和机关搭建捕鼬陷阱,死者来此偷鸡时不慎触发陷阱被击中身亡。邻居本人因工作繁忙没空去警局报案,直接把尸体抛入沟里。但邻居妻子出于宗教信仰认为抛弃尸体是罪孽,所以邻居在尸体旁立起十字架并放置浸信会赞美诗集,从自家一对床垫布枕头中取走一个给尸体垫头。留在现场的野洋葱味来于邻居家里正在腌制的野洋葱。

再次反转:这是一起谋杀案件。死者邻居的鸡窝已经六个月没有养鸡。而且这些鸡窝都在搭建平地上,但霰弹机关架设的角度却能打中六英尺高成年男性的后背。真相是死者邻居在鸡舍地板下方储藏私酿酒,地面撒有碱液也是为了掩盖私酿酒气味。邻居明知死者会来此偷酒,事先布置好机关将其杀害。

The Adventure of the Treasure Hunt

作者:Ellery Queen

侦探:Ellery Queen

退役将军庄园建在哈德逊河畔的悬崖平台上。庄园仅有两处出入口,分别是后方守门人看守的螺旋盘山公路,以及前方老勤务兵看守的通往河滩的陡峭石阶,其余位置均为无法攀爬的垂直绝壁。这种选址体现了将军本人的军事情结:庄园位于峭壁上,可以居高临下控制河流;下山的道路只有一条,只需把守这一要道便可抵挡整支军队。旗杆旁设有小巧精致的日落礼炮,每天升降国旗时鸣放。军械库中收藏着历场战争中遗留的武器,甚至设有训练靶场。工作人员基本是将军手下退役老兵,整座房子如同军营一样运作。

将军女儿与中尉订婚,邀请侦探等人来到庄园。当夜,众人玩谋杀破案游戏,侦探采集了其他人的指纹。次日上午,将军女儿突然发现中尉送给她的珍珠项链失窃。主要嫌疑人是在探险中失去全部身家的刚果探险家和经济拮据的寡妇。这两位都是外来访客,将军的手下全都忠心耿耿,绝不可能行窃。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将军或中尉自导自演的可能性。众人全面搜查所有室内空间,包括酒窖、厨房、军械库和游泳池,均未寻获失物。随后又搜查室外地面和树木,甚至趁大家游泳时搜查了所有人的衣服,仍然没有找到项链。看守河滩的老勤务兵表示这段时间没有人出入庄园,也没有人从悬崖上扔下物品。盘山公路处的守门人同样表示没有人出入庄园。由于两处出入口均被证人监视且项链确实消失无踪,本案构成广义监视密室谜面。

侦探提议玩寻宝游戏,并亲自设置谜题。将军女儿自然与她的未婚夫中尉组成一队,而寡妇则与冒险家组成一队。

谜题:鱼应该游进海豹里(a fish should swim in the seal)
解答:寡妇和冒险家认为谜面指哈德逊河。将军女儿则认为谜面指游泳池,她在泳池内一条充气橡皮鱼中找到写着下一道谜题的纸条。
谜题:随后它应该游进黄油里(then it should swim in butter)
解答:将军女儿和中尉去往食品储藏室,果然在黄油中写着下一道谜题的纸条。
谜题:最后,先生,它应该游进上好的红酒里。(and at last, sirrah, it should swim in good claret)
解答:将军女儿和中尉去往酒窖,在两瓶红酒之间写着下一道谜题的纸条。
谜题:在……绿木树下……绿木树(Under the greenwood tree. . . Greenwood tree)
解答:将军女儿疑惑不解什么是「绿木树」,冒险家反而立即看出指的是红花绿刺桐,他在那棵植物下找到写着下一道谜题的纸条。
谜题:并且……寻找他最近扔掉的东西……(and . . . seeks that which he lately threw away. . .)
解答:冒险家意识到「扔掉的东西」是指侦探本人在游戏开始前扔掉的烟头,写着下一道谜题的纸条就裹在里面。
谜题:寻找……甚至在炮口里(seeking. . . even in the cannon's mouth)
解答:冒险家踌躇不决,寡妇意识到是指日落礼炮的炮口,众人惊讶地在炮口内发现包裹在棉絮之中的珍珠项链。

侦探推理:庄园两个出入口均被证人监视,并且也没有人把物品从悬崖扔下去,说明窃贼无法通过仅有的两条路带走珍珠,所以珍珠必定还在庄园里。但既然犯人决定行窃,说明他已经想到了能彻底绕过证人监视带走项链的手法。犯人准备一个包裹,里面是妥善包裹在棉絮之中的珍珠项链,随后打开炮膛塞入包裹,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把珍珠带走的麻烦问题。礼炮使用空包弹,爆炸时会发出巨响并冒出烟雾,虽然推进力并不大,但足以满足窃贼的目的。等到今天日落时分鸣响礼炮,包裹会在掩蔽烟雾中飞出,抛射出去约二十英尺,足以让包裹飞过悬崖下的小海滩并落入水中。犯人的同伙在日落时分驾着小船从哈德逊河下游经过,捞走漂在水面的包裹。侦探发觉真相后提前取走包裹外壳,并从外壳上提取到犯人指纹,只需与昨晚玩谋杀破案游戏时收集的指纹做比较,就能准确锁定凶手。

听到上面这段推理,冒险家主动承认自己是窃贼。当他被警方带走后,侦探向众人解释自己如何看穿犯人身份:冒险家敏锐地看穿「绿木树」和香烟这两条隐晦的线索,却对「炮口」这样简单直白的线索犹豫不决,其实是因为他真的知道炮膛里有什么。

对此中尉感到不解:既然能直接通过指纹锁定凶手,为何还要多此一举玩寻宝游戏?

最终反转:包裹外壳上根本没有指纹,那是侦探在诈唬。

Spring 1942

原文链接Internet Archive EQMM 1942 Spring

Percival Bland's Proxy

作者:R. Austin Freeman

焦尸手法:犯人先在拍卖会上买下整套人体骨骼标本,再从商店买入平底锅、解剖学教材、整张兔皮、大量胶水及十多磅牛胫骨。圣诞当天,犯人依照解剖教材将骨骼标本破碎的骨头用煮过的胶水紧密粘连,使整具骨架看上去完好如初。等到晚上大家纷纷回家过节四下无人时,犯人取出牛胫骨,将大量牛肉切成薄片包裹住骨架,随后犯人把自己的衣服穿在这套骨架上,又把兔皮修剪后粘在头骨上作为假发。犯人将酒精和从楼下油店偷来的油泼在室内,关门离去前又将六根点燃的小蜡烛插在浸满石蜡的线球上作为延时点火装置,并在楼下商店也放上延时点火装置以烧掉商店从而掩盖偷油之事。

骗保手法:犯人一人分饰二角,当他扮演自己时会先把头发染成金色并在脸上贴痣,扮演「表弟」时则恢复原本黑发且无痣的形象。这样当犯人的「尸体」被发现后,身为遗产继承人和保险受益人的「表弟」就能获得高额保险赔付。

破案逻辑:侦探指出本案的疑点:起火的地点有两处,故不太可能是自杀或意外;尸体的颅相表明这是一位黑人女性,而非房客本人;脊椎骨被肌肉和内脏前后包裹,不可能像尸体那样烧成骨灰;头骨内部的组织不接触火焰,就算烧到碳化也不可能像尸体那样头骨内空荡荡;烧焦的肌肉毫无形状和结构,甚至长在错误位置。综上所述,真相是租客自导自演了整起事件。

The Good Friend

作者:Michael Arlen

侦探:Inspector Parbold

性格刻薄暴躁、树敌众多的裁缝店老板在喝下两杯白兰地苏打后去海边游泳,结果在海中淹死。验尸官裁定死因是意外溺水,但侦探察觉此事有蹊跷,于是要求开棺验尸,并再次召集相关人士。包括遭到老板刁难被迫离职的裁剪师、暗恋死者妻子且认为死者损害了公司声誉的裁缝店合伙人,以及与合伙人互相暗恋的死者妻子。事发当天死者先喝下两杯由妻子准备的白兰地苏打,随后在合伙人的陪同下前往海滩。死者去世后他的妻子改嫁给合伙人。

证人坦白(第一重解答):死者妻子承认自己是凶手。之所以那天死者要喝第二杯白兰地苏打,是因为第一杯被妻子下了药味道有些难喝。她的本意并非杀人,而是受够了死者的争吵想借助安眠药让死者早点入睡。谁知死者喝完饮料就去游泳,游泳时药效发作导致他溺水身亡。

证人坦白(第二重解答):意识到警方可能逮捕妻子,合伙人只好承认自己才是凶手。那天死者溺水时他就在沙滩旁,本该立即下水救人,但他却选择视而不见,等同于谋害了死者。

真相反转:验尸结果表明死者死于大量砒霜。推翻前两重解答。

证人坦白(第三重解答):裁剪师承认自己是凶手。他已故的化学家父亲生前留下一个看似装着小苏打实则装着砒霜的瓶子。他在那天午饭后把砒霜加进了死者的黑咖啡里。最后,裁剪师主动向警方交出装有砒霜的瓶子。

真相反转:瓶子里装得就是小苏打,不是砒霜。推翻上一重解答。

死者坦白(第四重解答):侦探收到死者律师寄来的信件,里面是死者事先写下的遗言。死者偷走裁剪师的砒霜换成小苏打。他在遗书中感慨自己愧对妻子和事业伙伴,决定在白兰地苏打中加入砒霜饮下自尽。他不希望别人看出是自杀所以在药效发作前走进海里,伪装成意外溺水。

叙述性诡计:小说开篇第一句话「在考克斯先生首次萌生谋杀皮耶洛先生的想法大约四年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实施了这一计划。」(It was about four years after Mr. Cox had first thought of murdering Mr. Pyelaw that he finally made up his mind to do so.)强烈暗示合伙人考克斯先生是凶手,考克斯先生会见侦探时的心理描写向读者进一步强化了他是凶手的心理预期。

The Adventure of the Frightened Star

作者:Ellery Queen

侦探:Ellery Queen

制片人前来求助侦探。两年前,正值事业顶峰时期的女演员不知为何突然隐居在山庄小屋,将自己反锁在装有特制防盗锁的房间里拒绝见客。制片人怀疑女演员遭到人身威胁,他认为若侦探能查明真相解决问题,或许能说服女演员复出。侦探与制片人搭上前往女演员住处的火车,这时制片人突然收到女演员发来的紧急电报:有不明人士在门外动房间门锁,令她极为惊恐。制片人表现出担忧和困惑,他描述女演员房间的锁是特制防盗锁,唯一的钥匙由女演员亲自制作并挂在脖颈上,从不离身。

发来电报的那天,女演员房间的锁不知为何坏了,无法从内侧上锁只能从外侧上锁。负责照料她的佣人夫妇因为女儿在外地生孩子必须立即乘火车去外地照料女儿,无法一直在房间外看守。最后只好让佣人夫妇在门外上锁,再把钥匙从门缝底下递给女演员。

侦探等人抵达女演员住处,看到现场已被警方包围。原来佣人夫妇回来后发现房门锁着但无人应门只好报警,警方破门而入发现死于胸口中弹的女尸,佣人夫妇认出那是女演员的尸体。房间内没有凶器手枪,由此排除自杀的可能性。但若认为是谋杀,由于门在外侧上锁且女演员十分惊恐不可能开门,凶手根本无法进入房间。经检查门锁确实被动过手脚,无法在内侧上锁。这意味着凶手离开房间时必须在门外上锁,但唯一的钥匙却挂在房间内尸体脖颈上。至此形成双重密室谜面。由于女演员钥匙从不离身,完全排除别人另配同款钥匙的可能性。进一步调查发现房间内邮政储蓄存折失窃,且次日早上存折内全部存款皆被取走。警方推测凶手通过伪造女演员签名字迹取走存款,但不明白为何女演员存款积蓄仅仅只有两千五百美元。佣人夫妇用过的火车票证明他们确实登上火车离去,死者身亡时火车还在行驶途中,因此具备不在场证明。

探长推理(第一重解答):凶手是佣人夫妇,动机是窃取死者账户上两千五百美元。佣人夫妇确实搭上了他们所述的那一班火车,但在首站就下车返回山庄杀害死者,随后立即乘飞机前往外地。由于飞机速度更快,二人最终到达医院时间和直接乘火车抵达医院时间差不多。二人谎称中途都在火车上,从而伪造出不在场证明。佣人夫妇长期为死者工作,足以学会伪造死者的签名字迹。

侦探推理(第二重解答):凶手是女演员,尸体是外貌一模一样的电影替身。当年电影拍摄时替身暗中抓住女演员的把柄,以此长期威胁勒索女演员。导致女演员被迫放弃电影事业,存款也缩减到只剩两千五百美元。当天门锁并没有坏,谎称锁坏是为了让佣人夫妇事后向警方作证门在外侧锁上。等到替身前来勒索,女演员趁四下无人将其杀死,给对方换上自己的衣服。这时女演员才将门锁弄坏使其无法在室内上锁。女演员钥匙从不离身,别人无法另配同款钥匙,但她自己却可以提前另配同款钥匙。她把钥匙挂在尸体脖颈上,用备用钥匙在门外上锁离去。销户取款需要核对指纹,只有储户本人才可以做到。取走存款的就是女演员自己,自然无需伪造签名字迹。